您当前位置:首页 >> 焊接资讯 >> 企业对“欧盟REACH法规”的理解和实施

焊接资讯

企业对“欧盟REACH法规”的理解和实施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2/8/10    阅读次数:1452 次

 

 
伴随欧盟REACH法规200761生效。REACH法规已于200861全面进入实施阶段。REACH法规的实施将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但同时又会对企业造成冲击:出口受阻、成本上升。不符合REACH法规的化学品及其使用这些化学品的下游产品,将会失去欧盟市场,或出口受到限制。新法规的复杂性,将会影响到企业对法规的实施效果。企业只有了解和掌握REACH法规的要求和实施方法,才能制订出相应的有效措施。
  20081015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与深圳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在深圳合办了一期“REACH培训班。由欧盟化学品总署(ECHA)Joachim kreysa 先生(ECHA合作所长)担任主讲,培训内容包括:REACH法规介绍,数据保密措施及ECHA管理,谁与REACH有关系,非欧盟厂家怎样透过进口商或代表有效地把货物进口至欧盟各国,欧盟商业伙伴及非欧盟厂家应怎样合作,中国制造商或贸易商应如何为REACH作出准备,工业怎样以其它化学物质取代高关注化学品物质(SVHC)。通过讲授使大家学习和了解了“REACH法规的内容,谁需关注REACH和如何作出准备
  1.0 相关术语和英文缩词
  1.1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物质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简称:REACH法规(EC 1907/2006),实现对化学品物质的管制和安全使用。
  1.2 ECHA(European Chemical Agency)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制造商和进口商应收集化学品物质的数据,除保证化学物质的安全使用,还必须向设于芬兰赫尔辛基的HCHA注册。所有化学物质的数据集中存放在HCHA的中央数据库内。HCHAREACH管理系统内扮演了一个重要的中心点。承担了管理化学物质的数据,处理可疑化学制品的详细评估,限制和授权等工作。并向公众公开地提供有关化学物质的数据。
  1.3EINECS(European Inventory of Existing Commercial Chemical Substances)欧盟现有商用化学品名录。REACH法规为:现有”(分阶段)物质和”(“非分阶段”)物质制定了不同的注册和数据共享程序。分阶段物质是指列于EINECS中的物质。
  1.4 CBI(Confidential Business Information)商业机密信息。
  1.5SIEF(Substance Information Exchange Forum)物质信息交流论坛。REACH为同一分阶段物质的制造商和进口商提供了共享信息平台SIEF。并先许下游用户及其利益相关方加入SIEF,避免重复试验和检测。一旦物质的相同性达成一致意见,SIEF就得以建立。SIEF旨在促进数据共享,并就有关物质的分类和标记达成一致。还可使参与者根据REACH11条的规定,在其组织之间强制性联合提交数据,包括:有选择性的进行CSA(化学安全评估),起草 CSR(化学安全报告)
  1.6CMR(Carcinogen Mutagen and Reprotoxic)致癌性、致畸性和生殖毒性。
  1.7 DU(Downstream User)下游用户。
  1.8 ECJ(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欧盟仲裁法庭。
  1.9 CSR(Chemical safety Report)化学安全报告。
  1.10 CSA(Chemical Safety Assessment )化学安全评估。
  1.11 IUCLID(International Uniform Chemical Information Database)国际统一化学品信息数据库。
  1.12 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关注物质。
  1.13 RIP(REACH Implementation project )REACH法规实施方案。
  1.14RMM(Risk Management Measure)风险实现措施。
  1.15 RSS(Robust study summary)充分研究摘要。
  1.16 SDS(Safety Data Sheet)安全数据表。
  1.17 TGD(Technical Guidance Document)技术指南文件。
  1.18TRIPS(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与外贸相关的知识产权。
  1.19 PBT(Persistent Bioaccumulative Toxic)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
  1.20VPVB(Very Persisted and Very Bioaccu-mulative)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
  1.21 UVCB[(Substances of)Unknown or Variable Composition Complex reaction Products or Biological materials]未知组分或可变组分,复杂反应产品或生物材料构成的物质。
  1.22MSCA(Member State Competent Autho-rities)成员国官方机构。
  2.0 REACH法规简介
  2.1 200612181907/2006 (EC)REACH法规建立了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管理体制,并建立ECHA
  2.2 建立REACH的目标在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减少脊椎动物实验、逐渐取代高关注物质(“代替品”)
  2.3 REACH适用范围广泛,包括:物质/ 配制品的生产、进口、使用。基于风险管理原则,集中于最高物质总量(代表潜在风险),物质及使用SVHC
  2.4 实施REACH法规,将官方责任转移到工业界。要求企业树立健康/环保责任公德心。同时,加强化学物质的检测和管理,做到没有数据,就没有市场。要求向ECHA注册,提供相关技术文件+CSR
  2.5 实施REACH实现数据共享可减少不必要的检测、并可将信息传递给下游用户,限制化学有害物质或SVHC、逐步建立物质/ 配制品的分类和标签。
  3.0 注册(Registration)
  3.1 200861日后,在欧盟内每年制造量或进口量≥1(T)以上化学物质的各个公司,都要按REACH要求为这些物质进行注册。注册也适用于每年制造或进口的物品中含有释放物质的总量为≥1(T)的各个公司。≥10T的物质,还必须提交CSRREACH引进了特殊的机制和程序,使各公司提高注册效率、降低费用、减少脊椎动物试验、实现信息共享。
  3.2 REACH分阶段”(Phase-in)“现有物质和非阶段”(Non-Phase-in)“物质制定了不同的注册程序和数据共享程序。分阶段物质是指;列于EINECS中的物质,或不再视为聚合物的物质(通常称为现有物质)。非阶段性物质放宽定义为物质包括:所有不符合REACH给出的分阶段物质定义的物质。
  3.3 预注册:要求≥1(T)的分阶段物质的法人实体,应在200861—2008121期限内进行预注册。2008121日后,由法人实体按照REACH28(6)条向ECHA提交预注册信息。至200911所有注册物质和信息将在欧州化学品管理局网(Http://echa.europa.eu/reach-cn.html)上获得。
  3.4 联合注册(Joint submission):各行为方可在REACH任何阶段建立联合注册团体。例如:在预注册形成SIEF,以减少物质身份特征和相同性的审核;也可在预注册之后联合注册。联合注册团体的合作要素包括:进行物质身份特征核查、并文件化。在SIEF中选定推动者或主导注册者,数据提供(现在数据、缺失数据形成新数据)数据共享和协调,数据择优(包括:身份、数据渠道和收集)推动SIEF之间的外推法,保护商业机密信息和数据,费用分摊,数据的所有权,成员责任,分类和标记。联合团体合作时间为11年。
  3.5 注册时限流程(见图1)
  200861—2008121预注册;
  200911REACH网站上公布预注册物质清单,清单中包含了相关物质的名称及其他识别符号。
  3.6 注册文件内容:
  需要注册物质的技术文件资料包括:生产者/进口者、物质、生产者及物质用途、分类及标签、物质使用安全指引、综合报告/物质特性、检测方法(如适用)、暴露资料;
  10T/年物质还包括:CSR、有害及PBT评估;
  危险物质或PBT/VPVB
  3.7 如果某企业未能在适用期限内预注册(2008121以前),它必须暂停涉及相关物质的活动,并毫不延迟地注册这些物质。向ECHA查询相关物质注册情况。在预注册开始之日起至相关暂停期间,所有与该物质的制造、投放市场及使用(不包括使用库存物质)的相关行为,将得到法律的处罚。意味着该物质的下游用途会存在风险。只有在提交完整注册资料3个星期后,才可以重新开始涉及该物质的活动。
 3.8 非欧盟制造商不能直接对向欧盟出口的物质进行预注册/注册。要么由进口商注册,也可由定居或设立在欧盟境内的自然人或法人作为代表,即唯一代表进行注册。当成为一种或多种物质的唯一代表时,他将对由非欧盟制造商制造和出口到欧盟的物质的所有量值负责。唯一代表可以代表一种物质的若干个非欧盟制造商。唯一代表可参见注册指南
  3.9 REACH中物质是指:在自然状态或在制造过程中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为保持其稳定性所必须的添加剂和任何使用过程中衍生的杂质。但不包括在不影响物质的稳定性或改变其组成的情况下可能被分离的溶剂。
  3.10 物质分为两大类:
  完全确定的物质具有明确定性和定量成分的物质可以基于REACH附件IV2节中的鉴别参数予以充分鉴别。鉴别和命名的规则对于含有一种主要组分(原则上>80%)完全确定的物质和含有多种主要组分(原则上每个组分>10%)的物质是不一样的,文件分别称为单组分多组分物质。
   “UVCB”物质,这些不能像完全确定的物质一样根据其成分被充分鉴别。在物质鉴别和命名指南ECHA.2007.6中描述了“UVCB”类别中不同种类物质的不同鉴别和命名规则。
  单组分和UVCB物质可以使用EINECS号作为正确的识别符进行注册。
  如果名称相同视为物质相同,除非有现成可用的数据表明相反的情况。
  3.11 REACH相关的人士和团体:
   MSCA(成员国官方机构)承担对文件评估草案作出评论,进行物质评估,向Annex xv文件中SVHCS,限制及协调CL,提出建议和执行措施,对工业作出提议,与大众沟通。
   ECHA:接收及保存预注册和工业注册文件,核对注册文件并评估文件,管理限制及授权过程,并向Commission提供科学性建议,开办论坛交换相关措施的资讯,向工业界及MSCA提出建议和指引,向公众提供化学物质资讯。
   Commission:在限制及授权作出决定,若MSCA未能作出一改同意的定案,需要在文件评估中作出最后决定,向ECHA提供财政预算。
  其他人士:欧盟生产商及物质(物质本身,配制品或物品)进口商,欧盟下游用户,欧盟工业界;收集及分析数据、确保风险管理、与供应链(SDS)沟通、提供注册文件,应用于授权,对建议书上提及限制的物质及ANNEX(附件)XIV内厂商关注物质的改善作出评论。
  3.12 注册终止日期。(见图2
  4.0、数据保密措施及ECHA管理
  4.1 数据保密措施:在REACH中已清晰介定共众信息的定义,资讯的取得需得到数据提供者的许可,非授权人士不得取得机密资讯。只可在需要的情况下,接触ECHA内部资料,ECHA大楼内有严密的管制区域。
  4.2 REACH对机密(Confidential)有以下三种介定:
  任何情况下可以对外发布(NeverConfidential)
  任何情况下不可以对外发布(Always Confidential)
  潜在机密(Potentially Confidential)除非已证明及ECHA认定的机密[Art.10(xi)Art.119(2)],否则仍可对外发布。
  4.3 资讯发布:在物质安全资讯透明度和保护商界利益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公众资讯可在REACH网页索取,但机密数据不会在网页上找到。
  4.4 ECHA网页:
  http://echa.europa .eu/home_en.asp
  http://echa.europa.eu/re-registration_en.asp
  Http://echa.europa .eu/reach_en.asp
  5.0 企业面临REACH的风险
  5.1 因不需注册误以为要注册,浪费资源;或者应不了解REACH要求而过多地开展REACH的工作。
  5.2 因来自欧盟的某种材料未被注册,供应链中断;因未进行高度关注物质的通报而出口中断。
  5.3 因有害物质含量超标,被欧盟成员国重罚;因未向ECHA通报物品中某些物质的分类和标识而被处罚。
  5.4 因未预注册,出口中断;因到期未获注册,进口商不再进口。
  5.5 因未满足客户直接注册/申请授权要求而失去市场。
  5.6 因不能提供产品的安全使用信息被处罚。
  5.7 因不能透彻掌握REACH要求,造成不能及时符合REACH相关要求,而被处罚、禁止进口。
  5.8 因害怕REACH应对的复杂性或派生成本,而主动放弃市场。
  5.9 由于REACH法规的繁杂性及专业性,在目前阶段,自己掌握REACH要求比什么都重要。
  6.0 企业如何实施REACH
  6.1 企业应按照REACH要求,通过查询网页和注册资讯,分析和评估该企业的产品组成物质(含释放物质)的化学品含量。判定有无受限物质,受限物质的含量,总出口量,是否达到注册要求。
  6.2 经查询含有受限物质,并达到注册要求量,企业必须寻求欧盟合作代表(进口商或进口商代表O.R),明确其责任和义务。并向代理方提供产品信息,检测数据。向ECHA提供文件资料,向公众提供化学品物质资讯。
  6.3 关注高风险物质(SVHC)的动态变化(现确定为16种化学品),向客户提供SVHC的安全使用事项,并及时向ECHA通报。
  6.4 当出口量或物质(配制品)发生变化时,企业应随时关注更新注册信息,关注绿色供应链的管理,不断了解上游供应商的供货信息。
  6.5 印制板企业向欧盟出口的PCB产品,除贯彻执行RoHS指令,严格控制PbHgCdCr6+、PBB(多溴联苯)PBDE(多溴联苯醚)6种有害物质含量[Cd含量<100ppm(0.01WT%),其它<1000ppm(0.1WT%)]之外,同时要向ECHA注册通报有无受限物质(高风险物质),其含量>0.1WT%,按照受限物质>1T/年的量要求分别注册,满足REACH法规要求。说明REACH法规比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和有害物质范围更宽、更严。
  6.6RoHS指令的贯彻实施已纳入QCO80000标准,建立了IECQ-HSPM体系。而REACH法规的预注册时间短暂,承担欧盟电子产品配套的PCB厂家,应设立专人学习、了解和实施REACH法规,寻求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的帮助。包括:产品物质测试、人员培训、数据缺口分析、化学品安全报告(CSR)、安全数据表(SDS)SIEF符合性评估、技术卷宗制作、高关注物质通报、预注册等。
  7.0 附件说明
  7.1 附件:包含制造商和进口商进行化学安全评估的规定,并规定了化学安全报告格式。
  7.2 附件:承接了91/155/EEC指令的附件,对安全数据表(SDS)的编制提出了指南。
  7.3 附件:对1-10吨的注册物质标准进行了规定。
  7.4 附件V:列出了注册豁免物质清单。
  7.5 附件:包含注册的一般信息要求。
  7.6 附件-X:规定了注册需提交的信息,这些信息要求,取决于生产或进口的物质的量。 to X 附件Xl对附件-X中规定的测试要求的改编作出了规定。附件是关于下游使用者进行物质评估和制订化学安全报告的条款。
  7.7 附件:对PBT物质以及vPvB物质的识别标准作出了规定。
  7.8 附件V:是需申请授权的物质清单。
  7.9 附件XV:规定了成员国或ECHA提出统一的分类和标识、识别高度关注物质、准备限制物质的建议时的要求。
  7.10 附件XV:对如何准备社会经济分析提出指南。
  7.11 附件XV:列出了某些危险物质、制备物和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为了企业产品顺利出口欧盟,各地正在展开REACH法规学习。但REACH实施过程中仍还有很多盲区,应随时引起同行对REACH法规的关注,做到尽可能减少出口成本和损失。
 
作者:Admin返回